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0日 13:35 来源:中国电子报社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电子报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电子报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电子报社成立于1986年,是经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单位的宗旨为:报道信息产业新闻和有关信息,促进信息产业发展。主报出版、《电子设计技术(EDN CHINA)》出版、广告业务、激光排版业务。

二、内设机构

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部门预算机构为单位本级预算,内设办公室、党群处、纪检监察与审计处、人事处、财务处、科技处、软科学研究处、教育培训处、经营管理处、项目与资产管理处、国际合作处、基建处、离退休处。

第二部分 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电子报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收支总预算1,113.05万元。

二、关于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收入预算1,113.05万元,其中:事业收入1,081.05万元,占97.13%;其他收入32万元,占2.87%。

三、关于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支出预算1,11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05万元,占100%。

四、关于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无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五、关于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六、关于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七、关于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的说明

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关于中国电子报社202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4年7月31日,中国电子报社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更新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关于中国电子报社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2025年中国电子报社对单位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5年无财政拨款。同时,将按照财政部有关制度规定全面开展绩效监控和自评。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5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预计用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指工业和信息化部用于文化、新闻出版方面的支出。包括新闻出版电影、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两个款级支出科目。

1.新闻出版电影支出:指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新闻出版单位的支出。

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工业和信息化部用于文化相关的其他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三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指无房和未达标住房补贴)。

1.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2.提租补贴(项):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3.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